各支部:
学校党委宣传部发布《关于成立吉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现转发全文如下,请各支部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
关于成立吉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和深入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迅速在全校上下掀起学习热潮,学校党委决定成立吉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
一、成员构成
团 长:韩喜平
副团长:李洪明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丁一兵 丁志国 于 潇 王 达 王 成 王广义
王庆丰 方 启 巴殿君 石 瑛 田毅鹏 付秀荣
白 刚 曲红梅 刘 畅 刘信君 孙 贺 芦 恒
李 静 李北伟 李拥军 吴 昊 吴宏政 何志鹏
张贤明 赵新宇 郝玲玲 段天璟 姚 莹 郭 锐
郭春方 唐 淼 常艳芳 董伟玮 董树彬
秘书处设立在党委宣传部。
二、工作职责
(一)秘书处负责工作统筹计划、协调联络;
(二)宣讲团成员须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及时更新宣讲内容;
(三)宣讲团成员须将宣讲稿件报送秘书处审核报备;
(四)各单位可独立或联合其他单位一同,通过秘书处邀请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
三、工作要求
(一)宣讲要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二)宣讲内容要注重结合当前师生在学习贯彻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存在的思想困惑,回应师生关注关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宣讲团成员在安排好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宣讲工作优先原则,积极完成宣讲任务;
(四)宣讲范围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院级党组织。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8日
需要联系宣讲团成员进行二十大精神宣讲的支部,请联系附属学校党委姚岚,8516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