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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阅读次数:[]

各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吉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遵循,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二、工作要求

教职工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各支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重点要加大发展青年教师和“双高”人员入党力度,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程序

(一)超前考察

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超前考察工作,超前考察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以政治标准为首要标准,考察积极分子综合表现。

2.审查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根据发展对象培训整体计划安排,列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应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培养教育和考察满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应已经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3.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可通过适当方式,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标准进行民主测评。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测评在其所属单位(党支部)教职工中进行,参与测评人数必须超过应参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实事求是填写《计划发展对象民主测评表》,严格依据“测评内容”形成“综合评价”。入党积极分子测评合格率未达到80%的,不能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具体内容可参照《吉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5.同考察对象谈话,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6.计划发展对象如实填写《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并存入其发展党员材料档案中。

(二)召开支部大会

党支部要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筛选,通过适当方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计划发展对象。

(三)公示

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后由附属学校党委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

四、材料报送

请各支部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经党支部书记审阅同意后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姚岚

电 话:13596478021

邮 箱:yaolan@jlu.edu.cn

 

 

附件:1.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教职工)

      2.申请入党教职工情况统计表

         

 

                                                                                附属学校党委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