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吉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遵循,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二、工作要求
教职工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各支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重点要加大发展青年教师和“双高”人员入党力度,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程序
(一)超前考察
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超前考察工作,超前考察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以政治标准为首要标准,考察积极分子综合表现。
2.审查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积极分子必须已完成积极分子培训),根据发展对象培训整体计划安排,列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应为2024年12月1日前培养教育和考察满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
3.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经院级党组织批准,可通过适当方式,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标准进行民主测评。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测评在其所属单位(党支部)教职工中进行,参与测评人数必须超过应参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实事求是填写《计划发展对象民主测评表》,严格依据“测评内容”形成“综合评价”。入党积极分子测评合格率未达到80%的,不能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5.同考察对象谈话,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二)召开支部大会
党支部要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筛选,通过适当方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计划发展对象。
(三)公示
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后由附属学校党委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
四、材料报送
请各支部于2023年12月22日11:00前,将《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教职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姚岚
电 话:13596478021
邮 箱:yaolan@jlu.edu.cn
附件: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教职工)
附属学校党委
2022年12月20日